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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征土地增值税意在遏制偷税 解读应避误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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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7-01-18
来源网站:soufun 来源媒体:北京娱乐信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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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章简介】 |
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,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。从2月1日起,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。业内人士认为,这意味着税总将更严格地向房产企业征收土地增值税,通知一旦被执行,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房地产商的成本,不排除房屋市场价格因此波动的可能。
增值税开征说法不准确
昨日,京城有媒体称,"税务总局2月1日起正式向房地产企业征收土地增值税,税率最高为60%。"而据记者采访税务部门了解到,事实上,土地增值税并非新增的税种,早在1994年1月1日起就已经在全国开征了。北京市2005年征收土地增值税2.38亿元,2006年征收了5.6亿元。对于北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,税总的新通知最大的变化是明确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适用范围,并对存在账目不清等情况的房产商新增了"核定征收"的方式,因此"开征"的说法并不准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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